为有用遏止因夜间疲惫驾驭导致危险品运送车辆交通事故高发的气势,4月23日,甘肃省发布布告,即日起,将《关于危险品运送车辆夜间限时通行的布告》(甘公办发〔2014〕175号)规则的在全省高速公路和国道上,危险品运送禁行时刻由
每日零时至5时,制止各类载运具有毒害、腐蚀、爆破、焚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备、环境具有损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的机动车,在省内京藏(G6)、青兰(G22)、连霍(G30)、兰海(G75)、福银(G70)、定武(G2012)、金武(G3017)、营兰(S1)、康临(S2)、陇渭(S14)、金永(S17)等高速公路和京拉线)、银陕线)、兰渝线)、兰磨线)、红格线)、西张线)、荣兰线)、连天线)、沪霍线)、福兰线)等国道上通行。
载运危险品的机动车在省内其他公路和城市路途约束通行区域的,由县级公安机关划定,并设置显着的标志。
各危险品运送企业要根据限行规则,妥善调整运送方案,对禁行时段无法抵达目的地的,不得发车,不得进入危险品运送车辆制止通行的区域。禁止危险品运送车辆停放在居民区(村庄)、商铺(饭馆)、公园、校园、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车站等人员密布和大众集聚的区域内。
相关部分要在路途收费站进口明显方位设置限行提示标牌等设备,在禁行时段内提示危险品运送车辆暂停通行。对违背夜间限时规则又不听劝止或阻止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构成犯罪的,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责任。
因为本次高速限行时刻调整,常跑甘肃省的危友们提早组织好运送时刻哟!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